关于举办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次数:4226

各单位:

为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于20205月至6月举办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工作处、团委共同参与组织共同开展校级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省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二、工作分工

1. 教务处

负责制定大赛办法、组织校赛,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2. 学生工作处

参与制定大赛办法,联络校外创业导师与专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赛。面向毕业五年内,校友征集参赛人员。协调在校生创业项目参赛报名。

3. 团委

参与制定大赛办法、组织校赛,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赛;组织和遴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优秀项目报名参赛。

4. 各学院

1)重点挖掘和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参赛项目。

2)组织在校本科生、专科生、毕业5年内校友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3)发挥学科优势,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是师生共创项目)参赛。

4)负责组织和遴选国内外知名赛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各类科创竞赛的优秀项目报名参赛。

三、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6”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我校主要参加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赛程安排

1. 5月至6月上旬,各二级学院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填写《2020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2020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编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3),并做好答辩PPT

2. 请各学院负责此大赛的老师务必于620日前将本院汇总好的附件123电子版材料及PPT答辩材料打包发送sjjxk551@163.com邮箱(邮件名格式:互联网+”报名+学院名)。联系人:成诗敏,联系电话:19962011065

3. 参赛团队务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65日至620日。

4. 623—626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并公布入围项目名单(推荐参加省复赛),评审的具体事宜将会提前通知。

5. 629日至省复赛日,各入围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一步完善,准备复赛。按照省复赛要求制作路演材料和展示视频。

七、大赛奖励

1. 校赛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三类,获得金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2. 获得校赛奖项的所有学生可以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关于设立创新奖励学分的暂行规定》(南特师〔2016133号)的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实践创新学分。

3. 学校为校赛金奖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如果指导的团队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将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规定进行奖励。

八、其它

1. 各学院应通过主题班会、QQ群、微博、微信等途径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本次活动。

2. 各学院可邀请校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深入开展项目指导、团队培训、效益评估、业务咨询等相关工作。

3. 大赛其他未尽事项,以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4. 学校互联网+大赛QQ群:南京特师2020年互联网+大赛(群号:692337936),请每个团队的2-3名核心成员和学院联络人务必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5.请从学校教务网站下载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稿。

 

附件:

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0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大赛报名表

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0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3.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注意事项

 附件.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