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1862

南特师〔201717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实现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现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条件

本次教改课题立项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三类,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原则上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研究改革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范围为依据,课题名称可以与《课题指南》有表述差别。

(一)一般课题基本条件

1.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2.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3.具有厚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具有创新意识。

4.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5.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6.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7.课题预期成果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在研期间须公开发表一篇与本研究有关的教改论文。

(二)重点课题基本条件

除一般课题标准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2.先进性:课题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对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或教学管理水平有突出作用,其总体研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4.课题预期成果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在研期间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本研究有关的教改论文;(2)具有突出的显性改革成果,能达到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水平。

(三)专项课题

1.卓越计划专项

除一般课题标准的要求外,课题研究应对卓越特教人才培养改革具有较高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对于提高卓越班人才培养质量有突出作用。本专项主要面向承担卓越特教教师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或计划开展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的学院,课题资助经费从卓越计划专项经费中开支。

2.融合教育专项

除一般课题标准的要求外,课题研究应对我校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的实践探索有重要指导意义,在融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内容与方法、教育教学评价、学业支持等方面有探索、有新招,对提升残疾人融合教育质量有重要作用。

二、课题申报范围

1.本次课题的申报范围详见《课题指南》。

2.有主持校级在研教改课题的教师不能申报。

3.三年内有撤项记录或有未按期完成学校教改课题记录的教师不能申报。

三、课题立项数量

本次教改课题立项总数约为3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及专项课题约15项。教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如遇特殊情况经主持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课程研究周期可延期一年。学校对立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择优推荐参加2017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的申报。

四、课题材料申报及时间

1.课题主持人须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

2.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含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研究论文或著作目录等复印件)、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用材料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贴在材料袋上)。

3.各学院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教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学院盖章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各一份。

4.请各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汇总后于412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张冬冬、牟雨婷,电话:89668030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docx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3.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一七年三月十七日